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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红十字会简介

  厦门市同安(县)红十字会于1979年11月26日成立;1997年撤县设区更名为“同安区红十字会”,挂靠区卫生局;2002年11月《厦门市同安区红十字会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同委办〔2002〕78号文),确定为副处级群团机构;2013年经区委批准,由卫生局代管改为区政府直接领导联系的独立自主开展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同安素有“海滨邹鲁之地、声名文物之邦”美誉,是厦门市最大行政区,下辖6镇2街道、7个农林场、81个行政村、44个社区居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以来,区红十字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持“人道、博爱、奉献” 这一精神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救灾、救助、救护能力不断提升,红十字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先进殊荣,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文明单位称号。

  主要职能: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开展备灾救灾、自救互救培训、青少年工作、红十字宣传与筹资等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人道公益事业中来,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阳翟路2780号

  联系电话:0592-731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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